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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教师科研财务助理服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02   阅读:7527次

为使我院教师能全身心投入到科研,提升我院科研水平,学院自3月份实施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科研财务助理为全院教师提供科研财务助理服务。具体服务办法如下:

一、服务对象和范围

服务对象: 全院教师;

服务范围: 科研相关(课题、workshop和学术交流)的财务问题咨询、财务统计和财务报账。

二、科研报账需知

1.教师报账前需完成:(1)原始票据签字(含差旅报销单、的士报销单、劳务费和咨询费);(2)与票据对应的明细和交易记录;(3)餐饮费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4)所有单据装入信封(注明姓名和支出财务代码)投入文圆圆信箱。

2.财务助理工作职责:(1)票据分类与黏贴;(2)学院内和学校内的相关签字、盖章;(3)提交财务处;(4)与相关教师反馈。

3.报账周期:每周至少报账2次(学校关账除外)。

 

温馨提示:

1.未完成1、2要求的票据和报账后不合规的票据将返回报账人信箱,报账金额教师可通过个人财务系统进行核对。

2.请大家仔细阅读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按规报账提高报账效率http://cwc.xtu.edu.cn:8004/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5&id=160;

科研财务助理工作有任何问题,请大家及时反馈,欢迎大家提出完善意见。

 

 

商学院

2017年3月2日

(来源: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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