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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5   阅读:11488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办《关于开展全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省社科研究基地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社科研究基地建设的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交流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克服存在不足,通过工作督查促进基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二、督查范围

挂靠我校设立的5个研究基地2010年下半年至20124月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湖南省经济安全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外文学与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湘学研究基地、湖南省旅游研究基地(湘潭大学)。

三、督查内容

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明确的评估内容要求,对各研究基地的科研水平、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制度创新等进行全面督查。

四、督查标准

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规定的评估标准要求,分管理体制、课题立项、研究成果、人才团队、工作保障五大项逐项督查评分。

五、督查程序

1、准备汇报材料。各基地要依照督查评分标准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各督查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材料附件。联合挂牌基地(湖南省旅游研究基地)也要上交书面材料,并内部商定一家单位准备代表基地作汇报用的综合材料。

根据省规划办安排,我校作为第三片会承办单位,负责具体会务组织工作,湖南省经济安全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外文学与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湘学研究基地4个基地在校内汇报;湖南省旅游研究基地(湘潭大学)要到第一片会汇报。

2、自查评分。各基地在正式汇报前应根据督查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计分。

3、专家组听取各基地工作汇报,并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与基地交换意见。联合挂牌基地内部商定推选一家单位作汇报,其他单位也须参加。

六、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时间:请各基地于57前将汇报材料和电子版(包括15-20分钟的PPT)报送社科处成果科。

联系人:蒋建军,联系电话:58292612

2、专家组督查时间:510525。具体时间待通知。

 

附件:1、省规划办通知

         2、2012年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评分标准

 

(来源: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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