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办《关于开展全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省社科研究基地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社科研究基地建设的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交流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克服存在不足,通过工作督查促进基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二、督查范围
挂靠我校设立的5个研究基地自2010年下半年至2012年4月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湖南省经济安全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外文学与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湘学研究基地、湖南省旅游研究基地(湘潭大学)。
三、督查内容
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明确的评估内容要求,对各研究基地的科研水平、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制度创新等进行全面督查。
四、督查标准
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规定的评估标准要求,分管理体制、课题立项、研究成果、人才团队、工作保障五大项逐项督查评分。
五、督查程序
1、准备汇报材料。各基地要依照督查评分标准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各督查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材料附件。联合挂牌基地(湖南省旅游研究基地)也要上交书面材料,并内部商定一家单位准备代表基地作汇报用的综合材料。
根据省规划办安排,我校作为第三片会承办单位,负责具体会务组织工作,湖南省经济安全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外文学与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湘学研究基地4个基地在校内汇报;湖南省旅游研究基地(湘潭大学)要到第一片会汇报。
2、自查评分。各基地在正式汇报前应根据督查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计分。
3、专家组听取各基地工作汇报,并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与基地交换意见。联合挂牌基地内部商定推选一家单位作汇报,其他单位也须参加。
六、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时间:请各基地于
联系人:蒋建军,联系电话:58292612。
2、专家组督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