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会(湘大站)
发布时间:2018/09/25

一、龙岗“优才中国行”简介

香港向北、特区东行

龙腾高岗之地

承载四百七十五万人的梦想与未来

这里传统与现代交融,铸就城市坚实底蕴

这里生态与人文荟萃,诠释城市优雅气质

这里创新与开放互动,注入城市澎湃动力

日益呈现城市新中心的品质魅力

构筑深圳城市发展的“东部中心”

龙岗作为深圳“东进战略”和“深莞惠一体化”的桥头堡,2017年GDP总量达3858.62亿元,跃居全市第二,增速达9.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稳居全市第一,达2240.65亿元,产业优势显著。龙岗以秀丽的自然风光、快速的经济发展、优美的城市面貌、浓厚的人文底蕴、强劲的发展潜力,吸引了全国乃至世界的目光。

自2008年以来,龙岗区大力实施“优才工程”,首创“优才中国行”系列活动,围绕落实高等院校、高端企业、高级人才和创新平台“三高一平台”战略,打出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组合拳”。10年来,龙岗招才引智的足迹遍及北京、广州、长沙、武汉、南京、重庆等全国13个大中城市,先后组织“优才中国行”系列活动39场次,共有2200多家次企业参与,与国内数百家大中专院校签订373份人才智力合作协议,共引进各类人才3万多名,已成为吸引全国人才汇聚的一张名片。

龙岗,诚邀天下英才共谋发展、共铸辉煌,谱写创新发展新篇章!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深圳龙岗欢迎您!

 

二、招聘时间地点:

 

名企宣讲会  2018年10月16日  19:30-20:30    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名企招聘会  2018年10月17日  9:00-12:00    地点:服务大楼一楼院内

 

三、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一、申请范围

(1)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报到行政介绍信)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的除外)。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申请发放条件

(1)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应届毕业生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应届毕业生和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三、申请期限

《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招、调通知》等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市级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本科1.5万元/人、硕士2.5万元/人、博士3万元/人。

龙岗区再一次性给予等额配套租房补贴:本科1.5万元/人,硕士2.5万元/人,博士3万元/人。(注: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内。)

五、发放账户

租房补贴默认发放账户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在发放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将自动获取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信息。若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及开通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下一个拨付周期系统提取到金融社保卡账号后再进行补贴发放。

 

详情请关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租房和生活补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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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深圳龙岗区“优才中国行”参会单位介绍请参见附件。 

(来源:湘大招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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