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表
发布时间:2016/06/12   阅读:9822次

(研究生干部类)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恪守学术规范,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大,综合表现优秀;

5.担任学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主要干部任职一届以上,工作责任心强,态度积极热情,群众基础好,工作成绩突出。

6.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调研及社会公益活动,成效显著,成果在高级别杂志发表,或得到相关部门采纳及媒体关注。

评分标准:

1.满分100分,分为任职、社会活动、思政表彰、科研(含学术竞赛、暑期调研、论文发表等三部分)四大项,各项分值满分为20、40、5、35分。

2.佐证材料有效期为研究生在读期间。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干部类)按四项得分总和排名。得分相同者,按社会活动得分排名。

 


 

1.任职计分标准

第一年任职

分  值

备  注

校研究生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

校研究生团委副书记

8

  1. 同一年度在学校和学院均担任职务的,取最高分计, 不累加。
  2. 第二年任职时间超过1/3年以上的可获该项分值。

 

校研究生会部长

校研究生团委部长

7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

校研究生团委副部长

5

院研究生会主席

院研究生团委书记

8

第二年任职

分值

校研究生会主席

校研究生团委书记

12

校研究生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

校研究生团委副书记

10

校研究生会部长

校研究生团委部长

5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

校研究生团委副部长

2

院研究生会主席

院研究生团委书记

7

 


 

2.社会活动计分标准

名次

主持人

 

参与人

 

    

 

 

 

 

 

 

 

文体活动

 

国家级

一等奖

(第1名)

10分/项

 

/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予以证实。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团体活动个人奖项按同级别二等奖计分。

2.文体、活动获奖累计不超过13分。

3、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干部活动组织20分封顶,院研究生分、团总支干部活动组织10分封顶。

二等奖

(第2-3名)

9分/项

 

/

三等奖

(第4-6名)

8分/项

 

/

省(部)级

一等奖

(第1名)

9分/项

/

二等奖

(第2-3名)

8分/项

/

三等奖

(第4-6名)

7分/项

/

校(市)级

一等奖

(第1名)

6分/项

/

二等奖

(第2-3名)

5分/项

/

三等奖

(第4-6名)

4分/项

/

研究生工作部(处)

一等奖

(第1名)

5分/项

/

二等奖

(第2-3名)

4分/项

/

三等奖

(第4-6名)

3分/项

/

活动组织

省(部)级

/

组织者

5分/项

/

4.同一活动组织者最多2人,活动组织按项数累加,最多不超过20分。

校(市)级

/

组织者

3分/项

/

 

 

思政类文章新闻稿发表

(媒体/期刊/网站)

国家级

/

作者:5分/篇

其他:3分/篇

5.按项数(篇数)累加,最多不超过5分。

 

省(部市)级

/

作者:4分/篇

其他:2分/篇

校(地市)级

/

作者:3分/篇

其他:1分/篇

国际交流

国家级

/

2分/项

/


 

3.思政表彰计分标准

              等级

等级

荣誉称号

   

 

国家级

一等奖

(第1名)

 

5分/项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

2.同一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

3.因杰出表现(如见义勇为)被媒体专题报道,按级别等同一等奖计分。

4.奖助学金相关奖项不计得分;其他校级表彰按二等奖计分。

5.思想政治表彰累计不超过5分。

二等奖

(第2-3名)

 

4分/项

三等奖

(第4-6名)

 

3分/项

 

 

省(部市)级

一等奖

(第1名)

优秀工作者

三好研究生标兵

4分/项

二等奖

(第2-3名)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党员

3分/项

三等奖

(第4-6名)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2分/项

 

 

 

 

校(地市)级

一等奖

(第1名)

三好研究生标兵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十佳志愿者

十佳团干

3分/项

二等奖

(第2-3名)

三好研究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团干部

优秀学生党员

校级活动优秀组织者

2分/项

三等奖

(第4-6名)

校级活动优秀参与者

优秀团员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党员、预备党员

1分/项

研究生工作部(处)

 

先进(杰出)个人

2分/项

优秀演员、优秀志愿者

0.5分/项


 

4.科研计分标准

 

类别

类别

排名

分值

备    注

学术论文发表

CSSCI收录核心

SCI、EI收录核心

1

8分/篇;

理工科一区和文科国家一类期刊15分/篇;

理工科二区和文科国家二类期刊12分/篇。

1.学术论文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的,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2.实用新型专利按发明专利*0.6计分;外观设计专利按发明专利*0.4计分。

3.科研计分累计不超过35分。

4.科研成果被省相关部门采纳按发表其他期刊一篇计算。

5.课题申报不超过5分,学科竞赛10分封顶。

其他期刊  

1

3分/篇

会议论文发表

国际级

1

发表:6分/篇;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14分/12分/10分/8分。

国家级

1

发表:4分/篇;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12分/10分/8分/6分。

省(部)级

1

发表:2分/篇;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6分/5分/4分/3分。

课题申报

国家级

1

11分/项

2-3

5分/项

4-

3分/项

省(部)级

1

5分/项

2-3

3分/项

4-

2分/项

校(市)级

1

3分/项

2-3

2分/项

4-

1分/项

专著

             /

参编

4分/本

国家

发明

专利

已获授权通知书

 

第1负责:16分/项

第2负责:8分/项

其他:4分/项

已实审、未授权

 

第1负责8分/项;

第2负责:4分/项

其他:2分/项

学科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第1名)

第1负责:8分/项

第2负责:6分/项

其他:4分/项

二等奖

(第2-3名)

第1负责:7分/项

第2负责:5分/项

其他:3分/项

三等奖

(第4-6名)

第1负责:6分/项

第2负责:4分/项

其他:2分/项

省(部市)级

一等奖

(第1名)

第1负责:7分/项

第2负责:5分/项

其他:3分/项

二等奖

(第2-3名)

第1负责:6分/项

第2负责:4分/项

其他:2分/项

三等奖

(第4-6名)

第1负责:5分/项

第2负责:3分/项

其他:1分/项

校(地市)级

一等奖

(第1名)

第1负责:5分/项

第2负责:3分/项

其他:1.5分/项

二等奖

(第2-3名)

第1负责:4分/项

第2负责:2分/项

其他:1分/项

三等奖

(第4-6名)

第1负责:2分/项

第2负责:1分/项

其他:0.5分/项

暑期社会

实践调研

校级

类型

主持

参与

6.研究生暑期社会调研活动成果在相关期刊发表,参照论文发表计分标准计分计分;得到省级相关部门采纳或媒体关注,按级别*1计分。以上计分不可累加。暑期调研10分封顶。

 

(来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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