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阅读:4690次

商学院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人格健全,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6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 评选学生名额共5人;奖励金额8000元/人。

2. 每班至多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以弃权。

3. 原则上班级限推专业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第一者;未获班级推荐,但个人在校综合表现优异且有意申请者,可单独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纸质档材料至文科楼201办公室。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且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专业排名必须均在专业前10%以内;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如排名在10-30%之间,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资料。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生工作部(处)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学年学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初审公示。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本院获国家奖学金初审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湖南省资助系统(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中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完成线上申请、审核并提交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材料报送

1.提交《商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需提供,需经班主任签名);

2.相关的支撑材料(需提交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显示排名的参评学年学生成绩单及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班级负责人需严格审核原件并经班主任签名,均用A4纸打印,交材料时需携带原件现场进行再次审核);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需提供,纸质档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请各班级负责人于2022年9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纸质档材料报送至文科楼201办公室,电子版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xgbjxj20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班级推荐(或个人申报),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的班级或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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