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阅读:4922次

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湖南分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1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1.积极开展学习,做好政策解读。各班级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政策专门学习和解读,内容可包括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见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及办理流程(见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见附件3)中“个人承诺”对应的义务与责任等。通过学习,使学生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

2.聚焦新政策,突出宣传重点。各班级要重点宣传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决定(见附件4),阶段性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高校毕业生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本金可申请延期一年偿还,不计复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重点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提高4000元(见附件5),贷款学生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等内容。

3.明确宣传对象,抓住重点人群。各班级要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学生都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便捷地获知政策。对我校学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宣传力度;要做到人人皆知。

4.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方式。各班级要综合运用班会、微信、QQ等渠道,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二、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1.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各班级要抓住学生报到后、离校前和每年5月份的诚信教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按时还款、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2.组织贷款在校生的续贷。各班级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湖南省今年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符合条件的续贷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同签订方式。

3.做好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汇总工作。各班级负责统计、汇总《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我校今年由各学院按照《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见附件6)要求组织贷款学生在线填写的方式进行。请各班级负责人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于2022年9月9日前汇总好,2019级和2020级各班汇总好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48299203 @qq.com;2021级和2022级各班汇总好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yxgbzzgz@163.com,其中,2022级各班由各班级班主任助理进行汇总。学生贷款受理证明纸质材料将于学生开学后进行统一收集,具体收集时间届时通知。

三、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班级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各毕业班级要通过网络继续加强对毕业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19-2021级各班级应于学生离校前完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等各类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各班级通知有续贷意向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续贷声明填写。

 

湘潭大学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来源:共青团湘潭大学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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