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阅读:6584次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感召政府号召,加深校企合作,全面发展职业教育,高顿教育决定在湘潭大学设立“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项目。现就2020-2021学年“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原则上为湘潭大学商学院2020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其他年级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适当考虑。

二、评选名额及奖助标准

每年奖励20人,每人2500元。2020级会计学(含ACCA班)、财务管理、金融学、经济学(含韶峰班)、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每班至多推荐2人参评,其他专业每班至多推荐1人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品学兼优,学习认真刻苦,上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通过英语四级,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能提供证明材料,条件可适当放宽;

3.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热心志愿服务,至少参加过一次校内或者校外公益活动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及以上荣誉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5.同等条件下,未获其他奖助学金者优先。

6.申请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我院学习者;

(3)违反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4)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四、程序

1.湘潭大学商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工作。每年上半年由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申请信息;

2.根据申请条件,由申请者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3.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老师为组长的评选小组,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学院评审委员会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评选推荐初审名单;

5.初审名单报捐赠方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者予以确定、公布、颁发。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1.“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需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张贴照片,签字后上交,纸质档一式两份);

2.“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需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一份,需经班主任签字后上交);

3.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需经班长严格审核原件后由班主任签字确认原件已核,只需提交纸质档)。

所有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整理左侧顶端装订上交。请各班将材料于2021513中午12:00前报送至文科楼201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sxyxgbzzgz@163.com(文件请以“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年级、专业和班级命名)。

 

附件:

1.“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申请表

2.“湘潭大学商学院--高顿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1年5月10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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