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湘潭大学商学院2020年“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阅读:6917次

各班级:

为了纪念毛泽东同志题写校名并指示“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暨湘潭大学建校六十周年,促进湘潭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全球胜任力培养”理念和能力,新航道国际教育集团设立了湘潭大学“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为做好2020年“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标准

我院参评学生名额7人,金额3000元/人。每班限推荐1人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必修课程平均绩点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50%,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需在80分以上,且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要求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在湘潭大学开展“榜样的力量”巡讲,帮助更多湘大学子共同进步。

4.该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5.同等条件下,未获得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2020年“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助学金评选;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2020年 “胡敏全球胜任力” 培养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且需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系统开放时间截止12月9日),12月9日上午11:00前,各班级报送所推荐学生材料;

3、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行评审,并将评选后的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送材料至湘潭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初审结果逐一进行审核后,报“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发放方式

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由学校计财处通过建行,将奖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校园卡内。  

材料报送

请各班级于12月9日上午11:00前将《湘潭大学商学院2020年“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需经班主任签字)、《2020年“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文科楼208办公室,同时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档发送邮箱sxyxgbzzgz@163.com(打包后的总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班级全称+“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申请表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汇总表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湘潭大学商学院2020年“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

1.湘潭大学商学院“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评选细则

2.湘潭大学商学院2020年“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汇总表

3.2020年“胡敏全球胜任力”培养奖学金申请表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0年12月7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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