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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做好第十届“金桂”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阅读:7760次

各班级:

为回报母校、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我校长沙校友会2010年捐资设立“金桂”奖助学金,用以资助成绩优良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第十届“金桂”奖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奖学金:2016级、2017级、2018级在籍本科生;

(二)助学金: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在籍本科生(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助标准

(一)奖学金:名额2人;金额6000元/人;

(二)助学金:名额4人;金额6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

1. 参评学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16、2017、2018级本科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年成绩(2018年9月—2019年7月)各门课程平均成绩文科在80分以上、理工科在75分以上,且无挂科记录。

(二)助学金

1. 助学金参评学生必须为湘潭大学贫困生数据库中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特别困难学生。

2. 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 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10月28日下午5:00前,学生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首次登录信息门户的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11月1日下午5:00前,学生将《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019年“金桂”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档并附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班主任签字:成绩单签上已审核,获奖证书签上原件已核)报送至文科楼201办公室,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gbzxj201@163.com。

3.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学院初审结果逐一进行审核,学生工作部(处)评审结束公示5天后,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发放方式

1.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由学校计财处通过建行,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学费代收代扣的校园卡内。

2.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的学期末,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学习、生活情况。

 

商学院

2019年10月23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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