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8   阅读:10492次

各有关学院:

  为调动社会各界研究民族问题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地为新时期民族工作决策服务,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一)申报主体资格: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及个人。

  (二)参评成果范围:民族问题研究领域及与民族问题研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本次参评成果仅限20101月至201112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三)参评成果要求:每人限报1项,多人合作的应由第一作者申报,或经第一作者书面同意由其他作者申报。已获省部级科研奖励的不予受理。论文集或丛书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或专著申报。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学术论文类和专著类。

  (二)评奖等级:各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各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

  (四)证书和奖金: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证书

及奖金。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登录国家民委网站(www.seac.gov.cn)查询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三)申报材料及于2012625日前报送社科处成果科(办公楼422),《申报表》、《申报成果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skcg@xtu.edu.cn。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成果一览表》、论文或专著各13份(至少1份是原件),A4纸打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颖    电话:0731-58292612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2.申报成果一览表

 

社科处

2012-6-8

 

(来源: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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