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阅读:11939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快新型智库建设,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成果。
  二、课题分类:(1)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2)应用对策研究:紧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新型智库建设,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分为资助和经费自筹,重大项目经费8万,重点项目经费4万,一般资助项目经费2万重大、重点课题应围绕《2018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大重点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可以自拟选题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课题主持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3)课题主持申报人的工作关系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4)课题主持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非主持申报人)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5)已承担的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以及省社科评审委一般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课题。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6)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7)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省直机关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三个方面的结合。
  四、课题申请单位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或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在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申报单位须承担信誉保证和项目管理职责。
  五、课题申报材料:(1)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8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单位汇总表》1份。《单位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和2份《课题申请书》(其中必含1份原件)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放入文件袋(封面贴上单位汇总表)。其余材料(5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可用复印件)由申报者放入文件袋(封面贴上《课题申请书》的封面)。申报者可从湖南社科网、湖南科研网下载有关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格。(2)课题申报人(含申报成员)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并签名。工作单位、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须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对《课题申请书》主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研究工作签署信誉担保意见,加盖公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3)市(州)、县(市区)有关单位通过市(州)社科联申报的课题,原则上经市(州)社科联和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由市州社科联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省社科评审办申报;高校社科联、党(干)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可直接向省社科评审办申报。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4)为便于数据存储和核查,除提交纸质版外,还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省社科评审办各分片联系人邮箱。电子申报材料文件夹以单位全称命名,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5)纸质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时间为9月18日,其余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申报地点设省社科联前栋三楼。
  六、课题申报受理分片联系人:
  (1)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党校行政学院、高职高专、各市州社科联(含高校社科联、挂靠的社科普及基地)——联系人:吴 实;电子信箱:
wushih@163.com;电话:13574853235 89716042(办);校内联系人:董懿,电话:58293397。
 

(来源: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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