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又天等12位同学: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通知单”【2016】第16号,2016级以前(含2016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10年。目前你的最长学习年限还剩一年时间,你若准备在学习年限内申请继续学习,请尽快完成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你若不能顺利毕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
附具体名单:许又天201202670012、刘鹏201202670013、王晋珏201202670015、蒋敏君201202670020、龚超201202670021、李娟201202670024、赵智勇201202670026、陈淑青201202670027、王倞201202670032、张江涛201202670034、魏稀201202680036、余玉方201202680055
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