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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9   阅读:14726次

湘潭大学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湘潭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湘潭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博士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楚尔鸣

副组长:罗菊兰、韩雷

成员:刘长庚、肖国安、龚志民、姜军松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8年具有博士招生指标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两人,且招生总人数不超过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数。

 

三、复试分数线                                 

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英语成绩

专业成绩

   55

 

    60

 

 

初试成绩超过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准许参加复试。复试名单与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笔试为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和专业外语,各占5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综合面试由学位点成立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满分为200分,拟录取考生的导师记分占6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40%,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先专业笔试后综合面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五、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4:00     地点:经管楼109办公室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复试时交学院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注:如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同,可以不重复提交,还可以再增加)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4)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为120元/生。缴纳方式:现场缴纳。

 

(二)专业笔试

时间:2018年5月11日 14:30-16:30       地点:经管楼102

(三)综合面试

时间:2018年5月11日 16:30-17:30       地点:经管楼102

 

六、体检要求

复试阶段5月7日-14日都可以在湘潭大学校医院体检(双休日除外),如不在校医院体检的需要提供三个月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七、确定录取

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最后加权总成绩=60%×初试总成绩+40%×复试成绩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公示。

 

八、其它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来源: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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