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17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27   阅读:8333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招考办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湘潭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推免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汝岱   副组长: 欧定余

成员:楚尔鸣   龚志民   郭新华   刘长青   刘洪伟   刘  婷

 谭燕芝   卓  越

2.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罗菊兰

   成员:许  锋  韩  雷

二、推免生复试条件

凡获得推免生试资格的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研究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推免生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四、录取与公示

1.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研究生,由学校在“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发布预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预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名单将在“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将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五、补充说明

1. 由于暂未得到报考数据,第一批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稍后公布。学院将组织多批次复试,报名人数满10人将组织一批次。

2. 后期如有学生填报我校推免研究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好志愿后,可直接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58293467,我院将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分批组织复试。

3. 推免研究生(指个人档案调入湘潭大学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和助学金(6000元/年)。

4. 2017年接收推免生的各硕士学位点负责人:

 

理论经济学: 卓越

应用经济学: 龚志民

统计学:     楚尔鸣

管理科学与工程:楚尔鸣

工商管理:   刘洪伟、刘长青(会计方向)

金融专硕:   谭燕芝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名商学院研究生!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16年9月26日

(来源: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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